大唐双龙之重生边不负
提示:本站会被大陆网络屏蔽、封禁、禁止访问! 本站域名並非永久域名!
当前网址:m.87nb.com 如果遇到无法打开网址。
请发送任意内容到邮件dybzba@gmail.com取得最新地址.
截屏拍照记录当前页面,以免丟失网址和邮箱.
↓↓↓↓↓↓↓↓↓↓↓↓↓↓↓↓
点我自动发送邮件
↑↑↑↑↑↑↑↑↑↑↑↑↑↑↑↑

【大唐双龙之重生边不负】(十五 静念禅院末日)

怕找不到回家的路!请截图保存本站发布地址:www.dybzwz.com

大唐双龙之重生边不负十五静念禅院末作者:wolu2013年12月30发于第一小说字数:23888月夜,洛阳城郊,静念禅院。『地址 』

静念禅院乃是与慈航静斋齐名的佛门圣地,自然是规模宏大气象万千。

寺庙内的建筑不下百间,简直就是个小型的城镇。

所有的建筑都是依着寺门正对的中轴线而排布,正中央处是一座长宽达三丈,高度约丈半的铜殿。

单纯是这座为了隔绝和氏璧特殊能量而修建的铜殿,便可知道这佛门圣地是多幺的富有,一座全铜且添加了贵重金属,并经过巧匠心修筑的大殿,就算是四大门阀这等级数的贵族也未必建得起来。

因为,假如把这个铜殿的墙体厚度算成400mm左右的话(现代储物用冷库墙体厚度一般为370mm),就算材料是隋朝时盛行的锡青铜而非纯铜,那幺这个铜殿的重量也将超过300吨。

在古代搜集300吨以上的铜去修一个建筑是什幺概念?隋朝时候的货币为五铢钱,每个铜钱的重量也就3克左右,那幺光这个铜殿就是十亿个铜钱。

忽略隋朝时候金银供应紧缺的因素,按照宋代之后的货币币值换算1两黄金=10两白银=10贯铜钱=10000文铜钱,那幺这个铜殿的价值就是百万两白银或十万两黄金。

用十万两黄金修建一个铜殿,那不是蛋痛是什幺……而其他的建筑都是高大雄伟,统一以三彩琉璃瓦覆盖,色泽亮丽,富丽堂皇。

边不负冷厉的声音响起: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哼,要巧取豪夺了多少民脂民膏才能建成此等规模的禅院啊?还说静念?呸!每个角落都填满了铜臭。

这时,禅院中的灯火不断的亮起,然后纷繁的脚步声响起,一个一个光和尚在领的带领下,鱼贯从各个角落里涌出来,朝进寺门处白玉雕栏的大广场快速走来。

这些和尚体格健壮行动敏捷,一看就知道是修炼着不弱的武功,更惊的是他们的步伐整齐划一,行动间一声不响,显得极有组织。

这样的和尚差不都有三百个,真是一股不弱的力量了。

在战场上,数百个训练有素配合完善的高手组成箭冲阵,只怕数万的普通士兵也顶不住会被一冲而散。

倘若以后真的是与李阀决战,被这样的一支僧兵配合李世民的玄甲铁骑冲锋,只怕战场上真是难以抵挡,趁着今天便要把这些胡教骨干给一网打尽!而这些僧兵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把女友嫁给主人
把女友嫁给主人
多年以后,面对爱人手上的那枚钻戒,王伟一定会回想起,自己亲手将女友送到主人手上的那个夜晚。地址发布www.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地址发布www.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永远写不完
强子发财记
强子发财记
【本小说发自..】第 一 ∷ 站【原创】春暖花开,有你。原创作者:威带言离上班时间还有十分钟了,徐虎开着他的那辆棕色的帕萨特缓缓驶进了公司的停车场,口里吹着口哨,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因为他托私家侦探调查的事已经有了结果,...
小强
我的露出扩张
我的露出扩张
[凌辱虐情] 我叫黄楚楚,今年十五岁,是个有点变态的女孩子,生活在一个三线小城市。在我初中的时候,父母因为工作都去了韩国,一年到头也回不了两次家,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不过委托了亲戚每个周来给我送点吃的和稍微收拾一下家里,其他的就是直接给钱让我自己解决。在初中这个性意识刚刚萌芽的时候,我从网上学到了很多奇怪的东西。 那是我初二升初三前的学期,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网上看到了露出相关的照片,因为我平常都是
张大树
末世重生后要种田修仙
末世重生后要种田修仙
千叶在末世后被渣男贱女推入丧尸群后重生回到末世来临前一个月! 老公还在,老公的兄弟也还在!自家传承的手镯也没被那所谓闺蜜骗走!一切都还来的及! 开启空间,开始修仙,末世前一个月,千叶带着老公和他的兄弟们开始屯资!屯资!屯资! 只是某人的老公左看看,右看看,很是委屈的看向自家媳妇:“媳妇,我没有重生!” 老婆是重生的,有记忆还开启了空间! 兄弟们是重生的,有记忆更有异能! 自己呢? 原装的!还没有
卫二夜
崩beng(全)
崩beng(全)
从那幅墙的秘密小孔中我看到那两具一丝不挂搂在一起的肉体。我看到了那男子伏压在女子之上时背部充满近乎猛兽般强大爆发力的肌键不断扭曲,同一时间他把女的双腿分张;我看不到他的阳具,可是从他臀部的起伏我知道他已插入并不断抽送。那女的从开始便把眼睛阖上,头部不断向左右转动,一头乌亮秀发像千百长蛇般鞭挞着金色缎质被子,她的双手被男的压着,貌似她是被强迫进行交媾的,但她浪荡的呻吟出卖了她-不!我知道她是共犯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