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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脑昏昏沉沉地,还是卖力赶到老师跃下的那扇窗户前,希望老师没事,
连一点点都不要受伤才好。
难道是打击太大,先被恶烂死肥宅用几天没洗的阴茎体内![](/zi/s1.png)
不说,嘴裡还
装满了他的噁心![](/zi/j1.png)
和奇臭无比的尿垢,而且还都是货真价实的强制![](/zi/x2.png)
留下的
,完全不是平时上课那种套好的模拟![](/zi/x2.png)
。
看似坚强的陈湘宜老师如果因为这样而羞愤自杀,我完全不会感到意外。
据说从四楼跳楼的死亡率超过五成,我抱着凶多吉少的心
赶到窗边,已经
哭着做好最坏打算,没想到才刚到窗边,就发现老师双手攀在窗沿,身体根本就
还没掉下去,看到我哭着望着她,她尴尬一笑,然后双脚略一施力便从窗外又跳
教室内了。
靠夭啊!你这疯婆子一定要玩这麽大吗?刚刚吴亮益对老师的第二次强制
![](/zi/x2.png)
,可能触犯了刑法第226条第2项,犯强制![](/zi/x2.png)
、强制猥亵、或趁机![](/zi/x2.png)
、趁机猥亵罪,因而致被害
羞忿自杀或意图自杀而致重伤者,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
大家都还惊魂未定,陈老师就自顾自地讲起课来。
再配刑法7条:因犯罪致发生一定之结果,而有加重其刑之规定者,
如行为
不能预见其发生时,不适用之。
依据刚刚的
形,正常
都可以预见受到这麽羞辱的强制![](/zi/x2.png)
后,被害
可能会有自杀的行为,所以吴亮益可能会该当刑法226条第2项的构成要件。
但是老师觉得本条立法根本莫名奇妙,刑法是罚
的行为,不是罚一个
幸
的
机率。有
被强制![](/zi/x2.png)
会自杀,有
不会,有
忍受程度大有
忍受程度小,怎
麽能因为被害
自
的决定要不要自杀,而决定行为
该受什麽犯罪的评价?
原来这一切只是铺上课的梗,老师没有自杀成功也没有要自杀的意思,听到
这裡,半蹲了整节课的我终于再也支持不住,虽然老师被干得稀哩哗啦,但只要
她平安就好,想到这裡,
绪一放鬆,我便眼前一黑昏倒过去,昏死前我感到我
的括约肌和膀胱都失去了作用,眼前最后的印象是我胯下流出红黑色的尿
,跟
被凌虐致死的洪仲丘下士一样是横纹肌溶解症的徵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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