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析员与里芙的性福日常
- 经过一整天劳累的工作之后,我走进公共浴室。这里虽然是海姆达尔的公共浴室,但实际上整个部队和后勤只有我一个男性,所以这里算是被我包场了。浴室里蒸汽缭绕,水龙头喷洒出的热水浇在身上,冲刷掉一身的疲惫。我舒服地哼了一声,仰起头任由水流沿着脖颈滑落。
- vio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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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怎么坐都不舒服,你的大腿是瑕疵品。
干,不爽坐可以下去啊!老师故意嫌弃我的大腿,藉此不断滑动她的身体,
直到她的运动长裤滑落到露出整个屁股,而我胀大的也慢慢靠近她的下体,
最后马眼捱近她的桃源,就像我第一次在课堂上的形一样。
我的前端可以感受到老师阴道的溼滑,但是老师却浑然不觉,嘴里还
是不断嫌弃我的大腿坐起来不舒服,却完全没有要起身或拉起裤子的意思,只是
不断地藉由调整坐姿的名义磨蹭着我的老二,不断用大阴唇夹住我的阴茎前后按
摩,直到我阴茎中段都沾满老师分泌出的。
就在我阴茎的快感逐渐升高的过程中,一个更大的快感又突然袭来,我的
前端已经陷入老师柔软的器官开,老师也还是抱怨着不好坐不好坐,然后就
让我的入了她的体内,顶开一层层的湿,直入她温暖的深处。
我有说你可以跟我吗!
老师突然转,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靠北,我看明明就是她动把我小塞进她小的,怎么现在突然抓狂。
你知道邵燕玲吗?
咦?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我知道啊,之前被马英九总统提名大法官,却因
为某个争议案件被抨击,最后不了了之的最高法院刑事庭庭长啊。
她曾经将一件侵三岁童的案件,以不违反童意愿为由,将案件发
更审。因为<b>刑法</font></b>222条第二款的加重强制罪规定对4岁以下男犯之者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227条第一项则规定对于未满4岁之男为『
意』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她要确定加害有没有违反童意愿。
事实上我认为她着重的点没有错,因为<b>刑法</font></b>拟制未满4岁以下男对于
自的观念模糊,所以即使意也要求处重刑,也就是俗称的準强姦罪。
你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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