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贪污的事实,还捏造了许多她闻所未闻的罪责。
萨拉当然不肯承认这些半真半假的罪名,于是他们对萨拉使用了一些供的手段。
——拉姆的法律条文是公认的暧昧无比。
比如,政府与个不能拥有军队和先进武器,但是个却可以雇佣登记在册的私兵团。
又比如,拉姆警察有执法权,但不能刑讯犯。
可之后的条文中,却又没有明确地否决供行为的合法。
掌掴、鞭打、杖击。
仅仅一天时间,萨尔就不得不代了自己的罪行。
对萨拉这个常年在政府部门工作、位高权重的来说,这些简直就是不可能忍受得了的。
起初,她大声叫喊,要求申诉,并质问这些的身份来历;十鞭过后,她还在挣扎,就这场刑讯的合法而质疑;二十鞭过后,她开始痛哭流涕,请求宽恕;三十鞭过后,她承认了一部分罪行,一部分她确定自己犯下过的渎职与贪污罪名,然后就晕了过去。
被冰冷的水泼醒后,赤身裸体的萨拉被带到了一个更宽敞的房间里,经受了长达四个小时的与拷问。
最后,遍体鳞伤、喉咙嘶哑的萨拉,用颤抖的双手握住了笔,在认罪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全名。
在政界混迹多年,萨拉心里明白。
在拉姆的商政上层里,本就没有什幺清廉可言,经举报也只不过是一个借罢了。
在黑暗的地牢中,萨蜷缩着身子,反复地回忆着自己是不是曾得罪过什幺或组织,但一无所获。
直到第三天,罗伯斯的现身才让她恍然大悟。
猪。
这是她曾在三年前的某次酒会上,在几位政要面前用来形容罗伯斯的字眼。
那时候罗伯斯在不远处听到了,他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笑嘻嘻地靠过来向她打着招呼。
看着大腹便便,身材粗短,满面油光的罗伯斯,本来就对这些发国难财的商没有任何好感的萨拉顿生一股恶心,她当时把杯中的酒泼了罗伯斯一脸,并大骂罗伯斯是个发户,是个只会钻空子投机倒把的无赖之徒,然后就拂袖而去。
没想到,这个仇,他居然记了整整三年。
现如今,罗伯斯已经是拉姆市商会的首脑之一,这是谁也想象不到的。
这个肥胖的、品味差的商平里在玩弄的方面有着什幺样的风评,萨拉一想到就不由地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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