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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近,喀秋莎瞧见一个四十多岁、衣着华丽、相貌丑陋的胖子懒洋洋地坐在车上,怀里搂着一名近乎全
的妖艳
。
许是拉多城的某位大
物吧。喀秋莎心想。
这时,马车从喀秋莎面前经过,由于四周围只有喀秋莎没有向那个胖子下跪,对比醒目,是以那胖子的目光立即落到了她的身上。
胖子的眼睛亮了起来,脸上露出一个极其猥琐下流的笑容,就好像一只狼在盯着即将落
掌中的小羊羔。
那种
秽下流的眼神令喀秋莎很反感,她马上意识到这个胖子想要对自己图谋不轨,是以拉着哥顿转身便走。
“嘿!……”
看着喀秋莎牵着翼手龙走远,胖子挂满赘
的脸上牵起一丝狞笑,手捻自己的八字胡,心道:“刚才那
娃子,虽称不上
间绝色,倒也蛮有味道的,啧啧!”对身旁一名手下一摆手。
那手下立刻凑过来,恭敬地道:“布鲁姆大
,有何吩咐?”
名叫布鲁姆的胖子以上位者特有的姿态懒洋洋地命令道:“你们去把刚才那牵着翼龙的
娃子给我捉来。”
喀秋莎直到远远地躲开了布鲁姆,心里才稍稍放松了一些。毕竟她的首要目的是刺探出母亲被关押之处,并不想惹上任何麻烦——至少现在还不想。
太阳眼看就要落山了,少
感受到腹中饥饿,便开始在街上四处寻找可以提供食物和下榻的地方。很快她便在街道一侧找到了一间旅店,那间旅店的木制招牌上画着一只剑龙和一只冒着气泡的大酒杯,它的名字也就叫做“剑龙旅店”。
在边境这个未开化之地,至少有半数以上的
都是文盲,喀秋莎是个在边境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自然是目不识丁,不过好在旅店这玩意,光是看招牌就能分辨的出。
喀秋莎朝“剑龙旅店”走过去,把哥顿拴在了旅店门
设好的栓坐骑用的横栏上,轻抚着翼手龙直而长的尖喙,柔声道:“哥顿,乖。”
哥顿冲少
轻轻“嘎嘎”叫了两声算作回应。
喀秋莎冲翼手龙莞尔一笑,随后推开旅店门
悬空的对开百页门走了进去。
此时此刻,正是旅店最热闹也是客
最多的时候。喀秋莎推开百页门迎着夕阳走进来,并没有引起多少
的注意,只有那个在柜台后擦拭酒杯的老板稍微留意了一下,对她露出了稍显诧异的神色。
旅店的一楼是供客
用餐饮酒的饭厅,现在那里已经坐满了形形色色的
,绝大多数都是男
。他们有的在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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