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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第二集。
行湿走
(the fuckg ded)s1e2。
我跟着刚在我背后磨蹭个不停的壮汉活屍走到牠平时休息的地方,是一个和
我家有点像,独栋的透天厝;里
髒
不堪,倒不是源自於牠的本
,而是如我
之前提过的,变成活屍后多少还是丧失了部分的大脑功能,所以没有办法很随心
所欲地活动,包含整理居家环境。
眼看着在这里待不比我自己家里好,我便往回家的路上走,说起来好笑的是,
明明离家不超过一公里远,我竟然就迷路了!比瑞克他们走了好几年还离不开亚
特兰大或乔治亚州还扯!惨了,我这样
晃不是办法,能量持续地在消耗,要是
再找不到食物,我可能要饿死在路边。
话说回来,饿死的活屍会变成什么?。
类似家乐福或大润发的大卖场是不能去了,如果我是
类倖存者,我一定会
群聚在那附近,身为活屍的我去那里就是找死,好不容易活过了第一集,我没比
卡萝的老公活得久之前我不能死,至少要活到第三集。
终於我在城市小巷内的杂货店找到了一些没开封的饼乾,可是我的双手真的
很不灵巧,跟大泽木大铁有得比,无法好好开包零食或牛
,只能用体重压在填
充满氮气的洋芋片,然后让它
开,我再捡地上还没弄髒的洋芋片先填饱肚子。
这样不是办法,难怪活屍们都只追着
跑,牠们根本没有能力好好使用工具
採集或是狩猎,大家都误会牠们以为牠们是吃
,其实牠们是没得选,只能像野
狗般追着会动的物体,以为那就是食物。
如果真的每
出一发,我就会恢复得愈像
类,那我除了维持生命,当务之
急就是赶快多打几枪,让自己具备基本的求生能力。
不过说来好笑,以前明明可以看着幼心之君作品中的活屍尻尻的。
变成活屍之后,我竟然对
活屍都没有兴趣,即使现在她们都随我揉随我摸,
我却未曾因为吃她们豆腐而勃起,最惨的就是为了测试
活屍到底能不能引起我
的
趣,我趁着附近的活屍群发呆时偷偷摸了几具
活屍的
子,大概是牠们变
成活屍太久,身体末梢缺乏营养供应,我竟然把
家![](/zi/n1.png)
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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