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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的夜很长很长,似乎晚上比白天还要热闹。在这里,淩晨两三点,依旧
流涌动,摊贩群集。
我因为出差,到这里半年,同事们对我非常羡慕,毕竟,在这里妹子俯拾皆
是,莺莺燕燕,一个带把儿的小夥子都能艳压群芳。我也不由得心猿意马,幻想
着每天不重样的换妹子。
但是,很遗憾我没有。无论是cowboy,nana,我都只喝酒,不带
走。
两周,我早已从最初的尴尬害羞,变成之后的游刃有余。请关系不错的妈妈
桑喝酒,塞200泰铢让dj放一首我想听的歌。当然,我这样的不是特别受
欢迎,因为你不带走,妹子们就没有钱赚,光靠喝酒的提成太少了,毕竟在这
的妹子更多的是为了生计,赚钱是第一。
记得有一次,我在cowboy,被一个非常漂亮的泰妹打屁股,她说:w
hat you want?。
我当时有点生气,不过没有发作,她的夥伴急忙拉走她,和我道歉,说她喝
多了。
其实那天我的确是有点讨厌,在不同的店里,转来转去,整个cowboy,
我基本一晚上转了8,9个店,门可罗雀的有,鼓噪沸腾的也有。别看在眼里,
觉得我这挺烦,喝一杯jack daniel’s with cola
(之后的jd后面的s我就不加了,太麻烦),给点小费就走。
是啊,我想要什么?到那地方我装什么呢?其实我没有,只是觉得真不想,
的冲动还是没有带给我压倒心理的动力,至少还不够。
今天要说的故事主角,其实是在nana。
熟悉那里的知道,rainbow不错,颜值高,但是生很敷衍,就想
赚钱,而且被中国惯坏了,开价高的离谱。其实我也觉得没什么意思。
我在一楼,找了一间bar进去,非常大,妹子两得有50多个。那天,
我习惯叫来和我聊天的妹子跑去pub玩了,她还小,漂亮又贪玩,虽然身上也
是满满的套路,但是对我还是挺实在的。
我始终没带她走,她一直很不爽,倒不是因为钱,是因为一种心理:别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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