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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子放下来时,嘴唇却完全没有一点红肿。他只嚼一下,显然也不担心有鱼刺没
挑乾净。我猜,他可能已经用这种危险的方式进食好多年,但从未受过伤。
凡诺在感觉食道里的汤汁、鱼都大致进到胃里后,把双眼睁得更大。接着,
他曲起右手,从背后拿出一本书。他把书翻开,发出一声蝙蝠似的叫声──我猜
他是在笑──。我四肢伸直,背上的毛再次竖起。而不要多久,他就将椅子转圈,
背对着我。刚才那一下转动既顺畅又无声,而椅子的结构明明就很简单。我为了
避免晕,不打算再去猜想这种细节的可能。
凡诺为了制造我,应该花了不少功夫。我是个高智慧生物,就算不比他放在
壁炉里的光球複杂,也至少比他熬煮的汤药要来得高层次许多。而目前看来,他
宁可继续注意那两锅冒烟的东西,也懒得花更多时间在我身上。
我在有些不快的同时,也发现他除了用羽毛笔之外,还会使用打字机。而和
那只笔一样,他从来不需要用手去控。打字机的运作极为迅速,似乎比任何坊
间的打字机都要流畅。一整天下来,两面打满文字的纸张可能累积超过五十张。
那八成是他的笔记,内容应该就是研究法术,或像我这样的生物。
凡诺可以像抹去灰尘那样,把纸上的墨水聚集在手指上,他常用这种方式修
改部分段落。有时,他手指的动作大一些,让纸张的两面都会瞬间变为一片空白。
我猜他每张纸都会反反覆覆用超过不只五次,一周最多只消耗一小叠。最后只有
少数几张,会被他放入公文袋,收到抽屉里。
过快半小时,我才发现,那只羽毛笔是用来画图的。这很合理,我想,文字
的部分由打字机来负责便足够。目前看来,凡诺没打算和我分享他的研究,而他
却也没有藏得很彻底。有不少笔记就散落在附近的地板上,不少还积了些灰尘,
显示它们放在那边可能将近一个月。这也是为什么,我即使不到凡诺膝盖高,能
够看到他纸上的内容。而先前我已经犯下他不只一个大忌,再偷看他的研究内容,
显然是一件极不智的事。为不再次激怒他,我通常会自动避开掉在地上的那些笔
记。
已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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