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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清楚得很;而来
自明的部分,看来就是美味到了极点;被触手连续搅拌,还在打入不少空气的同
时,又故意维持不均匀感;每一阶段都很花功夫,必须好好品嚐,不能费。
虽符合蜜的喜好,但难免的,会让明觉得不透风;因此,在化为触手衣时,
她让子触手来负责协助明的皮肤呼吸。
要说真正会让她们疼的,是都市里的气味。幸好,两都起得很早,上班
的还未聚集。
而高空的气味分子,蜜想,又比靠近马路的区域要来得清新。过不到几秒,
她舔一下鼻子,说:那么,我还是要在做到底之前,把这些美味的体全吃光
喔。
明又笑出来,晓得阻止不了蜜。
在明的全身上下,薄雾般的热气,已冒了好一阵;那些黏稠的体除变得有
些凉之外,蜜想,还失去不少水分:先透气,确保毛孔健康;为使味道彻底聚缩,
得把一些留到最后。
蜜觉得,明现在的样子,也是美到极点;在水分减少后,糖浆般的光泽,一
下就变得有如绸缎一般;然而,这种的柔中带韧的触感,可没法以缺少生命的物
质来呈现。
在脱下触手衣后,明的毛孔几乎全数张开;更多好闻的气味冒出,彷彿瞬间
跌入大片的花海中;现在,蜜不只是鼻子,连所有的次要触手都发出嗅闻声。
在同年龄的孩中,明可能会被形容成是极为高大,甚至过於壮硕的;然而,
在蜜和泠眼中,明仍算得上非常娇小──甚至极为纤细──的。
现代的男──不分年龄层──,普遍较喜欢更瘦、更矮一些的;这种审美
观,蜜想,在一个半世纪前就出现了;想替美配上好看的衣服,此为类的天
;即使是在未开化的时代,孩子也特别难以抗拒。
以衣架子来形容美,虽不是什么高级的修辞,却也在类的文明世界中持
续了好一段时间;当们接受这类逻辑后,好像就真的会在潜意识里,把某些对
象当成几根铁丝那般欣赏;这种狭隘、不健康的审美观,居然能在文明社会中佔
据主流地位。真的,蜜在怎样对类有好感,也没法喜欢这种风;事实上,一
但流行往太过离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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