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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但是却没有神智,智商低下,和动物无异。
虽然舍弃了智商,可威力巨大。
身高五米浑身铜皮铁骨,身材巨大,战斗力极强,在战场上,能硬抗炼金炮弹的攻击,如果杀入群中,那比虎入羊群还要恐怖百倍。
只要被它近身,无论炼金巨像,还是炼金坦克堡垒,全都能被撕成碎片。
一炮击之后,战争巨兽就吼叫着冲向了郑森林。
然后对着他那细小的身躯,就是各种撕扯……
现场顿时鲜血淋漓,块横飞。
……
“……”看着那边的场景,凯莎停下了寻找发器的脚步,眼球因为愤怒而开始充血。
她虽然和郑森林认识不久,更谈不上有多深的感。
但是卡拉米高原的非常恩怨分明。
在凯莎看来,虽然双方签订了契约,但自己其实是真正的受益方。
对方把她从地狱泥潭之中拽出来不说,还帮她报了大仇,刚才更是没有舍弃自己换取平安。
恩怨分明的就是如此,报仇有多决绝,报恩就有多不计后果。
炼金器材的事她不懂,也很难找到。
但帮忙拖延一下战争巨兽,还是可以的。
想到这里,凯莎根本没有任何犹豫的,直接折返回去冲向了战争巨兽。
地球有个词汇叫做“飞蛾扑火”,炼金文明也有个差不多相同的词,叫“噬金虫之死”。
噬金虫是一种奇怪的虫子,它对某种特殊的气味非常敏感,只要掺杂了这种气味的东西,哪怕有毒它都会吃。
然后很多炼金术师就把这种虫子当做实验品,把各种奇怪的炼金合剂给它用来试毒。
最后文化沉淀出来了一个词汇。
形容明知要死,还故意去送的行为。
飞蛾扑火,噬金虫之死。
这种行为壮烈吗?
在某些艺术加工之下,可能是的。
但最冰冷的现实就是,飞蛾扑火除了火焰焚身之外,没有任何壮烈可言。
凯莎冲过过去,来到战争巨兽的背后,一跃而起,拿起捡到的路灯就砸向了战争巨兽的后脑。
可她重物还未落下,战争巨兽就以比她更快的速度后发先至,回身一个摆拳击中了她的身体。
这一击比红发的那一脚更重上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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