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哪儿说到哪儿吧。
我听着。
我记得在小时候,我曾被指着鼻子扇着巴掌说:你的父母不要你了。
那时候我才7岁啊,真的,才7岁。
这个给一个7岁的孩子好好的上了一课,让那个孩子发现了这个世界其实就是这幺蛋,那幺的真实,不过相比起现在,我反而觉得我愿意生活在那样直接的真实下。
11岁,我5年级,在一次英语课上,我被我们英语老师拿着本子扇了一耳光,事儿后我跟他产生了争执,他居然拿我的家庭开始说事。
从那时候起,我做好了一个打算,这辈子就算是拼尽全力,也要让刮目相看。
在那一年,我上了音乐,上了文字,也上了吉他。
14岁,我第一次走进纹身店,让纹身师在我身上刻下我自己的名字,还刻下了一个单词(nrvn),我想在我的生命当中,总是在回,我想让自己淬炼的更强大一些。
高考那年,我18岁,填错了志愿,本可以上一个不错的大学,却辗转来到了一个二线城市的不知名大专。
为了不面对每天父母的唠叨,我去了夜场打工,每天晚上8点上班,早晨7点下班。
至今还记得,每次被叫去喝的烂醉,出来后被经理拉到办公室,做完两百个俯卧撑,一身大汗,继续从来过。
那一杯杯酒,一个个,他们的鄙视,他们的调笑,现在想来,我却觉得平静和幸福。
大二那年,我喜欢上了刺猬,第二次走进纹身店,我把刺猬刻在了胸上。
那一次,流了很多血,整个过程持续了1个多小时,针在我心不停的扎着,我是麻木的。
那一段时间,我经常在地道里活动,我喜欢那里,喜欢一个拿着吉他在那里唱歌的感觉,我在那里看到过我们大学同班的姑娘走过,然后捂着嘴巴大笑后快步走开,好像看到一个经病一样的反应,可是我是幺?或许吧?第一个和弦,琴声四起,第一个声音,肆意的放纵。
那样的我是真的,是我。
是轻松的,在那里,我甚至可以对着地道里的自己说话,感谢那些在我琴箱里放钱的们,感谢你们容忍了一个怪的生命体。
谢谢他们没有早早离开,拉上卷帘门。
嘉儿,可能直到现在的这一刻我还是虚伪的,虚伪的,虚伪的话,虚伪的一切。
可是这些算是我吧,虽然不是全部,对我来说难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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