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察觉到事不大对劲时,她便做了个连自己都感动万分的决定。
那就是和金髮的笨蛋一起联手,把最得疼的小不点狠狠地赶走。
<hrsze=”1”>记得当时,恰逢红心修道院前来做布施,事顺利到她和金髮笨蛋忍不住击掌叫好。
然而,做为卖掉妹妹的代价,就是被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了无生气地注视到最后。
仔细想想,还真的是最后呢。
不管原因为何,直到属于自己的最后,小不点都没有再正眼瞧过自己一次。
就算后遇上了,也只得到面无表的瞪视。
以前,说过的故事当中,就有一篇是在讲坏心的姊姊,为钱卖掉了可怜的妹妹。
当时的她只觉得姊姊好坏、妹妹好无辜,金髮笨蛋和小不点也与自己一样义愤填膺。
换做自己变成坏心姊姊时,这样的感觉实在好讽刺。
不过,她并不后悔。
因为大野狼已经来了。
若非某天给恩客弄到彻夜难眠、想再和金髮笨蛋缠绵个三两回,她们也不会瞥见大野狼的身影。
但是……就算如实说出,也只会引侧目。
可惜她们并非活在童话故事里,无法净说些天外想级的遭遇。
会有谁相信,在恩客面前露出自信微笑的姊妹,原来是被大野狼吃掉的块呢?金髮笨蛋说,她才不相信。
她也只好跟着承认,这件事实在离又噁心到令沮丧的地步。
儘管如此,要说两一同做了诡异的恶梦,依然牵强了些。
如果是恶梦,就不会天天撞见姊妹在痛苦呻吟中被撕裂。
如果是恶梦,就不会夜夜梦见那被靛蓝色所污染的世界。
因为,梦终究有醒来的那天,现实却没有这幺亲切。
于是在姊妹们都被吃光、到最后的三姊妹时,她们打破花瓶、割伤恩客、引火烧屋。
无辜背负起种种罪名的小不点,理所当然地被送进修道院。
然后,她和金髮笨蛋就被大野狼一、一地吃掉了。
后来的事,老实说自己也不太清楚。
虽然脑袋总是恍惚着、身体也轻飘飘地很快乐,实际上做了些什幺,都没有留下明确的记忆。
唯有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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