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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不是……”程小天有点不好意思:“我可能学东西有点慢,如果不满意的话随时可以辞退我,但是我一定会认真学习的。
”对方想说“不就是端个盘子傻瓜也会啊”,话在喉咙滚了几圈,还是咽了下去,笑容满面地说:“请跟我来。
”面试过程很顺利。
咖啡馆不大,但是位于市中心繁华商业区的缘故,客流量颇大,店里全职的服务生有四个,另外还有若干按时薪结算工资的临时工,以附近大学打零工赚零花的大学生居多。
程小天被分配了白天八小时的工作量,一天120块,同组的是个刚刚大学毕业的男孩子,叫缪森。
缪森长相属上乘,但是打扮得比较油腻,锅盖,粉底涂得很厚,喜欢画浓重的眼线,常单只耳戴耳钉,黑色t恤下面是紧身牛仔裤。『 』
程小天一靠近他就想打嚏,无奈缪森比较热,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找他聊天,即便是工作过程中,忙里偷闲也要找他说闲话。
店里其他服务生有看不惯缪森工作时间浑水摸鱼偷懒的,但缪森嘴巴甜又会说话,与面试程小天的那位男经理关系颇为暧昧,其他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缪森大学时学的是自动化,但是大学毕业后既没有考研也没有找相关的工作,而是削尖了脑袋想当模特进娱乐圈。
程小天一整天都在被迫听缪森碎碎叨叨地说自己的史,尤其是他最引以为豪的大学时代在路边逛街被星探发掘的事,一天下来程小天起码听了四五遍。
缪森最后还意犹未尽地指着咖啡馆玻璃橱窗外的摩天大厦说:“看见那个了吗,jwu工作室的所在地。
”jwu就是居彬的工作室。
程小天点点。
“如果能和jwu合作,那就相当于从泥地里一下子平步青云,你明白吗,所有干模特这行的,挤破了脑袋都想爬上jwu首席设计师居彬的床。
”程小天一下子怔住了:“爬,爬居彬的床?”缪森津津有味地说:“干模特这行的,十个里有六七个都是弯的,有什么稀。
我之前混进秀场去远远地看到过居彬一眼,那长得,比台上的模特还漂亮。
”程小天听到夸居彬,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正偷偷抿着嘴边笑边餐碟,忽然听见缪森小声惊叫地指着对面大楼:“快看对面!”程小天不明所以地抬起。
“走在拐角那个,穿黑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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